河南核酸小屋引发公众质疑,专家:公众行使监督权意义重大

来源:法闻社
6月1日是“河南省双人便民核酸采样屋”上岗的第一天,但6.1还没过去,该小屋便上了热搜,网友除吐槽该小屋“中看不中用”外,更多网友则对该小屋的招投标过程提出质疑,因为该小屋被一家刚成立10天的公司独家中标,像是为其量身定制一般。而且这款小屋价格奇高:网上最贵的核酸采样小屋才1万多元,而河南采购的这款却高达4.68万元/个。专家表示,公众提出质疑、行使监督权意义重大,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,防止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。
核酸采样屋被指“中看不中用”

6月1日是这种小屋在郑州“上岗”的第一天,但一天没过,小屋就被“骂”上热搜。网友的吐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。

一是设计不合理。检测人员需要架着胳膊、通过两个“圆筒”为群众做核酸,这导致他们坐也不是、站也不是,有的检测人员直接蹲在了凳子上。而且两只手在“圆筒”外面消毒也十分不便,同时,检测人员还看不见下方的垃圾桶,极其别扭。

而在小屋外面,受检的群众同样不好受:由于高度受限,不少孩子只能被家长抱起来做核酸。还有一个视频显示:一个坐轮椅的老人来检测,几个人只好把他抬起来,以便他的嘴能凑近检测人员……

而电视剧《人民的名义》中那种半蹲式窗口的场景,在各个检测小屋内外,更是频频出现。

由于因为种种不便,在有的检测点,检测人员干脆走出小屋、到外面来检测,这样双方皆大欢喜,“小屋”也彻底成了摆设。

还有被网友质疑的不便之处,则是检测时间:上班族下班,检测人员也下班,导致不少上班族无法方便地做核酸。

高价采购被诟病

法闻社注意到,在吐槽核酸检测小屋种种不便的同时,不少网友则对这种检测小屋的招标价格提出了严重质疑,甚至呼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。

网友质疑的焦点是,第一批中标此次“河南省双人便民核酸采样屋”的企业——“海乐苗(郑州)智能物联有限公司”,从公司成立到成功中标,中间只有10天时间。这批核酸小屋,就像是专门为其量身定制的。

而且,这种款式的小屋,在淘宝上最贵的才1.3万多元/个,而这次政府采购的这批小屋,价格竟高达4.68万元/个!而这样的核酸采样屋,河南全省要采购1.4万个,共计要花费6.552亿元!

“就是为了这点醋,才包的饺子”“这家企业太强悍了”“纳税人的钱就是这样花的吗?”“要说其中没有猫腻,鬼都不信”“我也只能‘呵呵’了”……对这家神秘的中标企业,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猫腻,网友纷纷进行吐槽。

公开信息显示,这批核酸检测屋由河南省工信厅采购,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。

6月2日上午,法闻社登陆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官网(河南招标采购网),发现河南省双人便民核酸采样屋采购项目(一批)和(二批)的“成交结果公告”,均已被悄然删除。

专家:公众行使监督权意义重大

全国律协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顾问、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律师告诉法闻社,2014年以来,政府采购活动都受到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约束,从程序上看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问题,但是结果上仍然会存在一些猫腻引起公众关注的质疑。“在近些年来引起公众关注的政府采购项目中,优质并且价格低的并不一定能中标,而往往是价格高、质量差的反而可能中标,这里就不是程序本身的问题,而多半是有人利用拟定中标条件和评标两个环节照顾了关系户。例如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一案,就是在公路建设当中看上去也是公开招投标,但实际上里面套路多多,卢万里也最终因受贿而断送了性命。”

王才亮说,河南这个政府采购的核酸检测小屋是采用了公开招标办法的,却因结果引起了质疑,里面有没有猫腻需要证据来证明,“但是我认为公众对这种情况提出质疑是行使他们的监督权,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,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,防止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。”

 

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、知名评论员、舆情专家曹保印表示,河南核酸小屋价格贵不是问题,单一中标也不是问题,问题在于,这个价格究竟是经过怎样的程序被招投标出来的?因为政府的采购项目审核环节非常严格,从招标公司的资质,到产品的价格以及同类市场价格的比较、同类产品质量的比较,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都需要综合考虑,并且参与投标的公司还需要回答专家的问题,如果这些环节每一个环节能把控住,就不至于出现今天被公众质疑这种情况。

其次就是这个小屋的实用性问题。从目前媒体报道出来的小屋的功能来看,这个小屋显然是不合格的。在北京、上海等一线城市也出现了类似的小屋,设计非常简洁,确保了检测人员的舒适。但郑州所购买的这些小屋舒适性显然不够,舒适性不够的另外一面,也意味着其产品质量的合格性可能也不够。

 

再次,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,紧急物资采购是可以单一指定的,但也仅限于紧急物资,也就是说市场上存量不够,或者是不能够及时运到位的才算紧急物资,但从目前来看,河南采购的这些简易小屋,市场上并不缺货,而且同类的产品价格相差很大,在这种情况之下,他就不符合招标投标法中的特殊条款。”曹保印说。

 

律师:纪检监察部门应该介入

中央财经大学预防证券金融犯罪研究所副所长、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也表示,招标投标法虽然规定有不进行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的情形,但河南此次采购的这些检测屋科技含量并不高,不属于招投标法中“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、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、需要使用农民工”等特殊情况,也不属于“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”等情况。因此,河南省工信厅对第一批小屋采用“单一来源采购”、对第二批小屋采用“邀请招标”方式,均违反法律规定。

      范辰还表示,中标单位海乐苗(郑州)智能物联有限公司成立10天就中标,没有业绩积累,没有信用积累,如此中标,让人觉得匪夷所思。中标的小屋每个价格46800元,比网络上最高价13000元多出好几倍,更让人浮想联翩。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,是否存在腐败,当地招标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应该立案调查,在每个环节进行审查,并将结果公开,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待。   曹保印也表示,虽然这些小屋的招标信息还算透明,但整个招标过程并不透明,而随着公众的质疑,官网迅速撤掉相关信息,更是给人以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的感觉。“我建议在这个事情上,河南省的纪检监察部门应该迅速出击,首先从整个招标投标的全过程的透明度进行核查,其次,对所有参与招标投标的相关的机构、专家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做深入的调查。至于这个公司注册时间很短,却能够中这么大的标,也有必要由市场监管部门做出回应:在前一段郑州停摆的过程中,是什么样的特事特办,让这个公司顺利注册、并能顺利地拿到投标的资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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