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大家记住这个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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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自2019年12月中旬开始,已经有证据证明,病毒可以通过密切接触发生“人传人”的传播;2. 2020年1月3日,中国CDC已启动紧急检测、开始病例调查,在1月6日已经启动了应急响应,但公众无人知道此事;3. 2020年1月11日之前,已有7名医护人员感染新型肺炎;4. 2020年1月1日至1月11日期间,有248人感染新型肺炎。注:中国CDC全称为Chinese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,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是由中国政府设立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的权威部门。因为,这些资料来自中国CDC在最权威的学术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,铁证如山!1. 2020年1月3日至1月10日期间,无新增新型肺炎案例;2. 2020年1月14日,尚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,不能排除有限人传人的可能,但持续人传人的风险较低。1. 中国CDC早已知道新型肺炎可以人传人,但既不向公众公布,也不向相关部门报告;2. 中国CDC早已向武汉卫健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报告,但未获重视。能否人传人,是新型肺炎会否造成重大疫情的两大最关键因素(另一关键因素是能否致死)。直至1月20日,才由钟南山一锤定音,确定可以人传人,但为时已晚。截至2月2日下午,确诊人数已经14482人,死亡人数超过了300人,预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将十分惨重。这一切,都是疫情披露不及时、未尽早提醒民众采取保护措施的恶果。谁之过?中国CDC与武汉卫健委,两者必有一方,将成为千古罪人!2020年1月29日,境外国际顶级学术期刊、在“四大医学期刊”中排名首位的新英格兰医学杂志(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)刊登了作者来自中国CDC的文章。
文章标题为“中国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早期传播动力学”(Early Transmission Dynamics in Wuhan, China, of Novel Coronavirus–Infected Pneumonia)。
全文见:https://www.nejm.org/doi/full/10.1056/NEJMoa2001316,文字并不艰深,英文好的读者可自行前往查看。这篇文章透露出的内容令人震惊无比,现从原文中节录关键信息如下:1. 自2019年12月中旬开始,已经有证据证明,病毒可以通过密切接触发生“人传人”的传播;2. 2020年1月3日,中国CDC已启动紧急检测、开始病例调查,在1月6日已经启动了应急响应,但公众无人知道此事; 请问,中国CDC是如何启动应急响应的?只在CDC内部应急吗?是否已通知卫健委等相关部门?为何不向公众发布?3. 2020年1月11日之前已有7名医护人员感染新型肺炎;4. 2020年1月1日至1月11日期间,已有248人感染新型肺炎(证据同上)。1. 2020年1月3日至1月10日期间,无新增新型肺炎案例,1月11日至15日,无新增案例;2. 2020年1月14日,尚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,不能排除有限人传人的可能,但持续人传人的风险较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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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DC必须向全国人民解释清楚这三个问题
2020年1月29日,一篇由中国CDC在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》发表的论文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。该论文与之前武汉卫健委的官方公告有诸多矛盾,例如,论文称:自2019年12月中旬开始,已经有证据证明,病毒可以通过密切接触发生“人传人”的传播。
对此,1月30日,中国CDC负责人、中科院院士高福先生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,称“这是一篇回顾性分析”。
1月31日,官方媒体环球时报(人民日报旗下)的微博发布了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表文章的说明》,与高福院士的说法基本一致,即强调是“回顾性推论”。
一句“回顾性”,根本无法解释其他诸多疑点。闪烁其词,更是欲盖弥彰!
请中国CDC不要顾左右而言它,请向全国人民解释清楚这三个问题:
1、中国CDC从何时开始获得武汉新型肺炎的数据?何时得出可以人传人的结论?
如果是在1月23日之后才取得数据,那么CDC只是整理分析,是正常的科研行为;但如果很早就拿到数据,却未能第一时间得出人传人的结论,那就是蠢;如果早已经得出结论,却秘而不宣,那就是坏。
2、中国CDC在1月6日启动二级紧急响应,1月15日启动一级紧急响应,是什么原因?
这个问题与问题1放在一起看,根据这两个日期,从逻辑上讲,最大可能性,就是1月6日之前已经得出了人传人的结论,故启动响应,1月15日又发现存在更大的风险,故提升紧急级别。事实是否如此,CDC必须明确解释。
3、中国CDC启动二级、一级紧急响应之后,为何公众得不到任何信息?
这是最关键的问题。
我在中国CDC官网上以“应急响应”为关键词,仅搜索到两条2020年的相关新闻,一条是“1月21日交通部启动二级响应”,一条是“1月24日召开中心启动一级响应后的第8次会议”,且两条新闻都发布于1月27日,太晚了!
事实上,全网都搜不到任何中国CDC启动应急响应在相应日期附近的相关新闻。事关全国防疫大局,难道CDC是关起门来启动应急响应?
有人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CDC无权向公众发布疫情预警信息。那么,按此法律条款,CDC应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。若CDC确已报告,请将报告的证据公布出来,哪怕只是一封带有日期的电子邮件,则贻误战机者另有其人,CDC可自证清白。
就请中国CDC站出来,解释清楚这三个问题。是非曲直,自有公断,我们讨伐恶人,我们也不冤枉好人,祸国殃民者,必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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